案例及法律分享

【法律百科合作文章】租屋前要注意的事情(二)確認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有轉租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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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科合作文章】租屋前要注意的事情(二)確認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有轉租權人

【法律百科合作文章】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在租屋之前,仔細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源」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出租人必須是「有權將房屋出租的人」,如此一來,簽約後承租人才有合法居住在房屋裡的權利。一般來說,有權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粗略地分成「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有權轉租人」兩種,而具體應該如何確認,詳情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被公司「違法解僱」了,有哪些權益是您要注意的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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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違法解僱」了,有哪些權益是您要注意的呢(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被公司「違法解僱」的應對方向,勞工可以留心相關的法律規範,替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若您在閱讀完本篇文章後有任何問題,您可向勞動部洽詢勞工法律的扶助,或是與我們所上律師預約來所諮詢喔。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一、什麼樣的解僱是違法的呢?二、勞工可以請求確認雇傭關係存在

被公司「違法解僱」了,有哪些權益是您要注意的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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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違法解僱」了,有哪些權益是您要注意的呢(下)?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續上篇文章「二、勞工可以請求確認雇傭關係存在」部分:(2)暫時還沒找到工作,勞工視狀況可以向法院聲請「暫時權利保護」(3)被資遣已經一段時間了,依照上面說明向雇主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會有時間限制嗎?三、後續如果勞工找到新工作,雇主可以主張不付或扣抵薪資嗎?(1)受僱人在言詞提出勞務給付後,僱用人於受領勞務遲延下,仍負有給付薪資的義務(2)雇主可以「勞工新工作之薪資」抵扣薪資給付義務

關於勞工在發生職災後的三種「補償/賠償/補助」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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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工在發生職災後的三種「補償/賠償/補助」規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勞工在受有職業災害之後,不僅是身體健康受到傷害,也面臨支出醫療費用,與因無法工作而欠缺收入來源的損失,在這個時候勞工應該怎麼辦呢?可以如何向雇主請求賠償?又如果雇主沒有依法投保勞保時,勞工是否就請領不到勞保的相關補助呢?關於以上問題的答案,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喔!

借款的利息可以怎麼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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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利息可以怎麼約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借款利息」的法律問題,如果與他人有金錢往來、辦理貸款、信用卡帳單等等事情,都常會與「利息」有關,尤其能否請求利息?能請求多少利息?就是此類問題常被討論的重點了。以下,我們會用一個簡單的借款案例,向大家討論民法中有關「利息」的規定,往後在相關借款問題時,相信您已經有了一些基本的概念。一、利息有哪幾種?什麼樣的借款可以請求利息?二、約定很高的利率,就當然會成立重利罪嗎?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