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圖片來源/游若庭 顧問,國內疫情來得又快又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全國提升至三級警戒,為因應相關防疫政策,部分行業開始停業、停班,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也停止到校上課,許多勞工為了照顧家庭成員或學童,需要向公司請「防疫照顧假」,然而員工請假,雇主是否應支付薪資呢?或員工如疑似接觸確診者,須在家中自主隔離,應該請什麼假?雇主應該支付薪資嗎?各種防疫假別給薪問題,一張圖表,立刻解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品」的刑事責任,因為網路與直播購物的風氣盛行,現今已有許多仿冒品在市場中流竄,此時,不僅是消費者需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代購與下游經銷業者更是需要注意產品的來源,以免不小心販售到仿冒商品,而需要負起相關的刑事責任。以下,我們將用一個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一、什麼樣的情況會觸犯商標法的販賣仿冒商品罪?二、身為代購與下游經銷業者,可以事先做什麼來避免買到假貨的刑事責任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基於社會新聞上的恐怖情人越來越多,大家可能了解遇到此類的狀況,受害人可以透過書面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而若遇有緊急情況,等不及法院審理保護令時,受害人也可以直接來向檢警或主管機關,請求代為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以更有效率地保障自身的權益。而今天的文章,會和大家討論當法院已經將保護令核發下來了之後,但是對方還是不願意遵守保護令上面的限制事項時,此時被害人可以怎麼辦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一、民事保護令的功能是什麼?二、如果在核發民事保護令之後,對方還是一樣有家暴行為應該怎麼辦?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接續上一篇文章「違法解僱(一)被解雇了,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的討論,我們提到違反工作規則解僱的判斷標準,以及勞退新制中資遣費的計算方式,而今天我們將會接續同一個案例,繼續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推定租賃」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房屋無故蓋在他人的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可以請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拆掉並歸還騰空的土地,不過,在某些狀況下,例如民法第425條之1的規定,就可以讓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免除讓房屋被拆除的命運。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一、什麼是民法第425條之1的推定租賃?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