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及法律分享

出貨了卻遲遲收不到貨款,應該怎麼辦?(上)
JAN
25
1963

出貨了卻遲遲收不到貨款,應該怎麼辦?(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出貨了卻遲遲收不到貨款,應該怎麼辦?」的法律問題,許多代工生產方與商家與間的貨物往來事宜,需仰賴於穩定供貨品質與長期需求間的關係,而如果代工生產方於出貨後,商家因景氣不景氣、經營不善等原因,一直未給付原有之貨款時,有什麼樣的方法可以請求對方給付的嗎?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依照合約內容,決定請求項目與時點
對方不理會時,您可以先這樣做
不得已時,有下列程序可以使用

「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了什麼?
JAN
21
5582

「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了什麼?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介紹,關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院於110年11月19日,完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的三讀程序,並將於公布後的6個月施行,因而,以下我們將以行政院所公布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總說明」,來向大家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內容,惟,後續仍以正式公布的條文為主。詳細請看我們以下說明:

一、 針對無特定關係他人之跟蹤騷擾行為,有設專法規範的必要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罰則過低)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僅針對違反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僅限於家庭成員)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五、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

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
JAN
17
893

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的法律問題,這尤其會發生在因病、或是意外而急性死亡的狀況,到底保險公司會如何判定相關的殘廢狀況,並予以理賠保險金呢?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相關殘廢保險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如何規定機能永久喪失的理賠標準呢?
二、尚未有機能永久喪失的證明時,有辦法請領相關殘廢保險嗎?
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臨終前殘廢,符合殘廢保險理賠範圍嗎?】
  A於107年11月上班途中,在路口昏厥並經緊急送醫,診斷發現A為肝癌、胃腸道出血、肝炎併肝硬化、腎結石併腎腫等等症狀,醫生指出A僅能再存活3個月,嗣後A於108年2月16日不敵病情,而終不幸逝世。

  後續,A的家屬想起,A生前曾投保過相關殘廢保險,於是便以「A於死亡前,肝臟功能已喪失,而為機能永久喪失之殘廢狀態」為理由,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殘廢保險金,但是卻遭保險公司拒賠。請問法院可能會如何看待這個案例?

房屋牆壁漏水,而樓上鄰居遲遲拒絕修繕,此時應該怎麼辦呢?
JAN
14
2155

房屋牆壁漏水,而樓上鄰居遲遲拒絕修繕,此時應該怎麼辦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房屋牆壁漏水,而樓上鄰居遲遲拒絕修繕,此時應該怎麼辦呢?」的法律問題,以下我們會以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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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牆壁漏水時,可以請求進去樓上鄰居家修繕嗎?
若鄰居一直拒絕處理,可以怎麼辦?
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


【下著下雨的家裡】
  A與B分別為大樓3、4樓的住戶,某天A發現3樓家中牆壁、天花板等處,開始出現多處漏水情況,於委請專業水電人員抓漏後,經水電人員表示,漏水處需經4樓的B住戶協助查明,才能釐清詳細的漏水位置。後續,A便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B應容忍其進行修繕、另外需支付必要的修繕費用,請問法院會如何看待這個案例?

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JAN
10
13494

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的法律問題!其實多人圍毆打架的行為,主要會與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相關,而因為近些年來群聚鬧事、圍毆打群架的事件不斷,立法院就曾於109年1月15日修正該條文,以求更能因應社群而衍生的妨害社會秩序行為。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舊刑法第150條有什麼問題?
新刑法第150條修正了什麼呢?
新刑法第150條相關法院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