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

離婚有哪些規定?可以如何請求?
MAY
21
3359

離婚有哪些規定?可以如何請求?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的是關於「訴請離婚」的法律問題,根據內政部於2019年的的統計,在台灣平均每10分鐘就會有一對夫妻決定離婚,因而台灣的離婚率已經高居亞洲第二!但離婚所涉及的不僅是夫妻雙方,更包含子女與雙方家庭間的最佳利益,因此,今天將透過案例向大家討論以下幾個法律議題: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不想為了離婚而上法院,更怕判決記錄可能會影響到小孩子,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離婚就好了嗎?
長年受到配偶言語與肢體上的暴力,已毫無婚姻生活基礎可言,達忍無可忍之地步,應如何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呢?

若親人的精神狀況不佳,可以聲請「監護宣告」保障他的利益嗎?
MAY
20
9448

若親人的精神狀況不佳,可以聲請「監護宣告」保障他的利益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民法裡的「監護宣告」,相關的規定讓家人或相關政府機關得向法院聲請,而使精神已有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的當事人成為「無行為能力人」,以避免當事人在欠缺判斷、辨識能力下,做出不利自己的法律行為,進而達到保障當事人最佳利益之目的。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監護宣告是什麼?什麼情況可以受監護宣告?
丈夫因為車禍腦部嚴重受損,經醫生鑑定已達輕微失智的程度,配偶可以幫忙聲請監護宣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