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員警在執行職務的回程途中
因為逆向而撞傷用路人
導致用路人頸椎因此受傷
這時候用路人應該如何向該員警請求賠償呢?
由 #楊芝庭律師 為您解說!
感謝 #民生報 轉載、引用本所文章
📌車禍調解應行注意事項(以過失傷害為中心)
原文:https://www.wlaw.tw/case-info.asp?id=692
夫妻離婚案件中時常伴隨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歸屬
也就是典型的「跟爸爸還是跟媽媽」的世紀難題
很多父母因為太想向法院證明孩子真的想跟著自己一起生活
甚至會將孩子的一言一行錄下來當作呈堂供證
讓未成年的孩子直面父母離異、自己必須二選一的現實
但這樣的行為是可以的嗎?
審理法官真的會依據這些證據做出判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