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法院針對八仙塵爆的訴訟作成一個裁定
解決了實務與學界多年爭論不休的問題: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損害賠償請求權
究竟是適用民法第197條短期消滅時效規定?
還是應該回歸適用民法第125條一般消滅時效呢?
經常網購的人肯定看過業者在包裹上註記「拆封請全程錄影,否則不予退換貨」的字樣
看似是保全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的權益
但這樣真的是可行的嗎?
由 #王瀚誼律師 親自為您解說!
【可不可事件簿.參】
上次說到雇主需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即便已經證明自己已盡監督責任
還是有衡平責任或無過失責任的問題
那如果老闆因此受有損害
是否可以再向該員工請求賠償呢?
由 #王瀚誼律師 親自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