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和小華為親兄弟,兩人在父親、母親均健在時,共同簽立協議書,約定:「父親往生後,父親名下之A土地由小明繼承、B土地由小華繼承;母親往生後,母親名下之C豪車由小明繼承、黃金首飾由小華繼承。」等語。
大家好,先前我們在「網路賣家須小心,『食品涉廣告不實』恐被處四萬元以上罰鍰!」一文中,談到食品廣告不能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或涉及醫療效能之情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否則,前者恐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後者更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這樣的罰鍰金額,對於小資企業來說,一旦食品廣告用語的把關稍有疏忽,便可能面臨多年心血全數付諸國庫之景況,因此不能不謹慎以對!
但是,食品廣告用語百百種,是否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涉及醫療效能等情形,通常僅能仰賴主管機關的判斷,而,當賣家刊登食品廣告時,因不諳食安相關法令而誤觸法律,遭主管機關通知說明,此時應如何處理,才能把損失降到最低呢?可以參考以下說明: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多年未領取特休未休、加班費,應在幾年期限內向雇主請求?」的法律問題,如果工作多年的勞工,長期未領取到特休未休工資、延長工時加班費的給付,法律是如何規定勞工得向雇主請求給付的範圍、抑或是可以行使請求權利的時間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大家好!我們今天來討論關於「變更掛名負責人|掛名負責人拒不返還登記名義,可以怎麼辦?」的問題,現行法對於長照中心負責人,有哪些要件要求嗎?如果後續遇到返還負責人名義問題時,可以如何處理呢?
大家好,在前一篇文章中「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我們向大家討論過關於租賃契約的常見問題,例如:口頭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簽訂不定期契約的注意事項等等,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開連結看文章喔!
今天,我們將會接著討論,在租屋糾紛常會提到的事前保障程序,也就是「房屋租賃契約公證」,關於什麼樣的人適合辦理「房屋租賃契約公證」?辦理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等等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