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我國民情常會出於家族因素或出於善意將土地無償借給家人或他人使用,但當貸與人(物品的主人)自己突然需要使用該物品時,該怎麼辦?根據民法第472條規定,只要發生不可預知的情事,貸與人有權終止契約並要求返還該物品。讓我們透過案例來看,實務上是如何運作。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我國刑法在112年2月8日公布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讓有些偷拍行為原本以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科刑之情形(竊錄性交行為),改以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妨害性隱私罪處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安胎假是法律賦予懷孕勞工的重要權益,旨在保障母親和胎兒的健康。然而,許多勞工對安胎假的適用條件及權益並不熟悉。本文將通過實際案例,解析安胎假的法律規定,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權益。